华北制药(6008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北制药华北制药(SH:600812)2025-11-28 10:1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违反国家法规等使年报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3] - 情节恶劣等情况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况应从轻、减轻或免处理[4]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6] - 董事等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10] - 2010年2月10日施行的旧制度同时废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