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9,969,346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89,969,346股[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章程修订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1]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且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反规定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监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7][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4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9] - 公司因规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2]
盛达资源(000603)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