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控股香港(06812) - 以电子方式发佈公司通讯之新安排
规则变更 - 经修订上市规则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2] - 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采纳[2][8] 通讯方式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以电子方式传播公司通讯[2][8] - 通过电子邮件向登记股东单独发送可行动通讯[3] 股东要求 - 登记股东提供有效邮箱,未提供则发印刷本征求[13] - 非登记股东向相关方或中介提供邮箱支持电子通讯[4][9][13] - 索取印刷本填申请表寄至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或发邮件[5] - 更改通讯语言提前不少于7天书面通知分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