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特别大会 -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3时在武汉举行股东特别大会[4][121] - 递交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下午3时[4][29][126] -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下午4时30分[11]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11][126] - 股东特别大会记录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11] - 刊发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11] 迁册相关 - 董事会建议将公司注册地由开曼群岛迁册至香港[21] - 迁册须待股东于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批准、遵守相关规定及取得必要批准方可作实[26] - 公司建议采纳符合香港法例的新章程取代大纲及章程,自接获迁册证明书后生效[27] - 采纳新章程须待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批准及接获迁册证明书方可作实[28] - 迁册后公司股份无面值,无法定股本,现有股票继续有效[33]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迁册后将不再具有任何面值[18] - 已发行类别股份附带权利可经至少四分之三投票权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更改[35]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以多种方式更改股本,可通过特别决议削减股本[37][39] - 股东转让股份权利不受限制(联交所许可除外)且无留置权[41] - 公司可按任何价格回购本身股份并提供财务资助[44] - 须赎回的股份仅可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后发行[45] - 公司可注销已回购股份或作为库存股份持有[46] 董事相关 - 公司可经普通决议案选举人士为董事[54] - 提名董事的通知须在特定七日期限内送达[54]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罢免董事[55] - 董事离任须停止出任董事会委任的委员会成员[58] - 连续六个月未经董事会特别批准缺席会议,且替任董事未代其出席,董事会可决议撤其职[60] - 董事可行使公司权力借入款项、按揭或押记公司业务、财产、资产及未催缴股本[63][65] - 董事有权收取经股东大会厘定的服务酬金,按协定比例或平均分配,任职期短则按比例支付[67] 章程及会议相关 - 更改新章程须在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总投票权至少四分之三批准[84] - 更改公司名称须以至少75%多数通过特别决议案[84] - 特别决议案须至少四分之三的有效投票赞成方可通过[86] - 发行可赎回股份、削减股本等须通过特别决议案,旧章程无发行可赎回股份相关规定[86][87]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股缴足股份举手投一票[88] - 公司须按公司条例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形式由董事会定[91] - 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个完整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大会须发出不少于14个完整日书面通知[93] - 非股东周年大会需获合共持有赋予投票权利股份不少于95%的大多数股东同意才可召开[95]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有权投票的人士,虚拟或混合形式出席计入法定人数[96] - 委任代表文书须于指定会议时间前不少于48小时送达公司指定地点[98] - 公司须于股东周年大会前至少21个整日向相关人员送交报告文件或摘要财务报告[101] 股息及清盘相关 - 所有股息从应支付日期起一年内无人领取,可用于投资等;六年内无人领取,可由董事没收归公司[103][104] - 董事可适时通过决议分派中期股息,每半年或按其他适当期间派付固定比率股息[104] - 董事会可让股东选择收取额外股份代替部分或全部现金股息[105] - 公司清盤时剩余资产按股东已缴股本比例分派,不足偿还时按比例分担亏损[112][113] - 新章程允许公司停止向无法联络的持有人支付股息,长期未联系可出售其股份[115] - 有关期间指截至出售公告刊登之日止12年[116]
武汉有机(02881) - (1) 建议迁册(2) 建议採纳新章程及(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