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 -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公 司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 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约约定办理结售 汇的业务。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远期结 售汇交易额度,控制远期结售汇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