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向董事会提规模和构成建议、研究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等[7] 人员选聘程序 - 董事、总经理人员选聘需经研究需求等程序[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召开[1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