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8]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由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建议报董事会[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