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1月)
中亚股份中亚股份(SZ:300512)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