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供销大集供销大集(SZ:000564)2025-11-28 08:46

内部控制评价安排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情况变化时及时针对性检查[6] - 评价方案由内控职能部门制定,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16] - 评价工作组提前5天向被评价部门下发通知书[1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4] 各部门职责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8] - 经营团队组织领导,审定方案、听取报告并整改问题[8] - 内控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编写报告、沟通审计师并督促整改[9] - 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配合评价,提出整改方案并报告结果[9] 评价内容与方法 -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全面评价[11] - 评价方法有个别访谈法等,程序包括准备、实施等环节[16] 缺陷报告与认定 - 一般和重要缺陷每年至少报告一次,重大缺陷立即报告[2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等级综合定量与定性判断认定[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标准[21]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5%或>营业收入总额2%[28]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利润总额1.5%≤错报≤利润总额5%,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2%[28]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1.5%且<营业收入总额1%[2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0.25%[29]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0.125%≤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0.25%[29]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0.125%[29] 其他 - 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由审计委员会监督[22]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资料保管不少于10年,年度报告永久保存[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