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供销大集供销大集(SZ:000564)2025-11-28 08:46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占净资产0.5%以上且超3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报告规则 - 控股子公司财务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计划财务部报告情况[11] - 公司计划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管理层报告进展、盈亏和风控情况[11] 委托理财期限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委托理财其他规则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6] - 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原则上不用募集资金[5] - 委托理财存在募集失败、未完成备案登记等风险[17] - 委托理财人员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17] - 违规致公司受损或收益低预期追究人员责任[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