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激励 - 2025年9月18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82万股限制性股票,10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1] -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亿元增至1.1082亿元,总股本由1.1亿股增至1.1082亿股[2]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人民币11082万元,已发行股份数条款更新为11082万股[4][5] 股东与股份交易 - 股东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超30%,因公司回购股份可免于发出要约[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相关处置时间和数量有规定[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在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10] 交易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11] - 股东会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1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9]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65][66][68]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76]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6]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77]
浙江正特(001238)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