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3003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 - 王卫永被提名为易事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6] -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9]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9]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担法律责任[9] -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10] - 如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1] 授权事项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