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5-11-28 08:16

交易规范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3]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0]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9]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减持限制 - 大股东董事、高管集中竞价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 [11] - 大股东董事、高管大宗交易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 [11] 禁止转让期 - 董事、高管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违规买卖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将视情节处分[17] - 违规买卖行为严重触犯法律,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需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0]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