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并聘任[3]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2]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被解聘[4] 职责履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5]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并聘任[3]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2]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被解聘[4] 职责履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5]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