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5-11-28 08:16

董事规范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0]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0]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1]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1]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2]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16] 董事会审议 - 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17] - 六种情况之一的交易事项可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8][19] - 董事会有权审议特定关联交易[1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董事长规定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董事长可决定未达审议标准交易及关联交易,关联时提交董事会[2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5] - 六种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25] - 换届首次会议或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26] - 会议通知需包含多项内容[26]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处理方式[2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0]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临时会议可多种方式[32] - 未做表决或多选,主持人要求重新选,拒不选视为弃权[3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4] 其他事项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记载多项内容[35] - 董事不对记录等签字确认且无说明视为同意[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含多项内容[3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7] - 本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