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1名[4]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6]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负责相关事务[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1名[4]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6]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负责相关事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