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沟通[2] 责任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调研工作负责人[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经办部门[4] 申请与处理 - 投资者申请调研应提前向证券事务部提出并说明信息[7]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调研需求应拒绝[7] 活动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办公室两交易日内完成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制[11] - 投资者调研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违规处理 - 参与调研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14] - 违反制度规定将视情节处理并追究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