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5-11-28 08:1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13]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12]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金额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为关联董事提交董事会[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担保等除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5]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6]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协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关联资产购买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