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0009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SZ:000923)2025-11-27 13: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1] 决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