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272896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652728961股,均为普通股[2][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0]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时,应3日内书面报告,此后每增减3%也需报告[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3]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5%[78] - 董事会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7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8] -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109] - 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11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9]
河钢资源(000923) -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