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元力股份元力股份(SZ:300174)2025-11-27 11: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国金证券担任元力股份收购同晟新材100%股权并募资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1] - 交易购买标的为同晟新材100%股权,不涉及报批事项[1]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同晟新材100%股权并控制其经营[2]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独立[2] - 交易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抗风险能力,不致财务重大不利[3] - 交易增强独立性,不新增重大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关联交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