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泰祥股份泰祥股份(SZ:301192)2025-11-27 11:02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在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送达,紧急情况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0] 任期与责任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1] 其他规定 - 现场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利害关系委员回避由全体无利害委员过半数决议[13] - 对董事会负责,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