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泰祥股份泰祥股份(SZ:301192)2025-11-27 11:0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保障知情权、合法合规披露等六项[5]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会议等多种[9][10] 工作内容与活动要求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等信息[9]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并及时披露内容[11] 信息披露与培训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2] - 公司应培训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11] 时间限制与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14] 内部机制与沟通要求 - 公司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8] - 公司董事等应积极参与并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具体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接待来访[20]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0] - 董事会办公室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后二工作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0] 媒体宣传与信息发布 - 公司重大业务开拓媒体宣传样稿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20] - 主动采访媒体需提供提纲,拟报道资料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1] - 公司不得通过互联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