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泰祥股份泰祥股份(SZ:301192)2025-11-27 11: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4][5] 职责与任免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事务,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8][9][12] 信息管理 - 聘任、解聘董秘及通讯方式变更需公告并提交资料[12][13] 培训与考核 - 董秘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培训,不合格应参加后续培训[16][17] 细则执行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