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2025年11月)
财务报告缺陷界定 -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占资产总额1%以上或税前利润4%以上[8] - 重要缺陷:直接损失占资产总额0.5%-1%或税前利润2%-4%[8] -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占资产总额小于0.5%或税前利润小于2%[8] 业绩预告差异标准 - 净利润:区间预计时,最新高于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确数预计时,变动达50%以上[12] - 净资产:原预计为负,最新预计不低于零[12] - 营业收入:原预计低于1000万元,最新预计不低于1000万元[12]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 - 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年报差错处理 - 重大会计差错:内审部调查,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11] - 其他重大差错:内审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责任追究 - 形式: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7] - 方式:调离岗位、停职等[18]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8]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8]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0]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