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泰祥股份泰祥股份(SZ:301192)2025-11-27 11:02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3] 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办公会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小于10%等情况有审批权[10]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可设投资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3] - 公司设对外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初步评估和提投资建议[13]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后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14] 实施流程 - 短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指定部门预选,按审批权限实施[16]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初步评估,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0]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2]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汇制报表向公司领导报告[25]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7][28][29]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30]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31]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3] 检查审计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可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秘书[3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