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时间为2025年11月[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项内容[6]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渠道建设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及时答复反馈投资者信息[8]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8] 股东权益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2]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互动平台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0]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真实、准确、完整[22] 工作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5]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26] 工作规范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规情形[26] - 公司应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28]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28] 人员素质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0] - 活动记录表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交流内容等[30] 违规责任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公司损失[32] - 公司外部机构和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32]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6]
永福股份(3007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