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永福股份永福股份(SZ:300712)2025-11-26 13: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下设工作组,成员含董事长等,董事长任组长[6] 委员补选 - 公司应在委员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8] 委托出席 - 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非独立董事可委托其他委员,每次一名[16] - 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7]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18] - 出席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8]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