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现任董高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股份锁定与转让基数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其他规定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1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9]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