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及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等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等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3] 关联担保与财务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交易累计与日常关联交易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披露规定[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重新履行[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8]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代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0][21] 特殊情况处理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3]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