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30022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主持公司 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