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权限 - 200万以上不足500万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中心、分管总经理助理及总经理审批[6] - 500万以上不足1000万投资项目由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6] - 1000万以上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权以下项目由董事长审批[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以上不足20%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6]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且不超3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证券投资审议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投资流程 - 一般投资建议由公司股东、董事等书面提出[13] - 组织投资管理中心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投资决策机构审议[14] - 需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4]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时,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14] 风险投资规定 - 公司风险投资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财务管理中心提供资金流量状况,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6]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16][17] -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7][20] 投资实施与监督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实施中遇重大问题按规定审批修改、变更或终止[18]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向投资决策机构报告[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中心对投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独立董事可检查重大投资行为并发表意见[18] 责任承担 - 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的相关人员承担责任,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19][20][21]
兆新股份(0022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