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表决方式 - 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供股东参与,明确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1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特殊规定 - 发行类别股公司,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事项,除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征集与决议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25] 资料保存与实施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26][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其他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遇法规修订应修订规则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