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SH:600888)2025-11-26 08:45

公司治理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经营宗旨调整为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企战略,做精做强铝电子新材料产业链[11] 注册资本与股份 -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从13.7611821亿元变为14.03712011亿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3712011亿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处理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提起诉讼[19]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49] 利润分配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6]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57] 通知与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64]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6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8] 制度修订 - 2025年11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76][79][81][8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