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天奇股份天奇股份(SZ:002009)2025-11-25 13: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不超三年[6] 运作规则 - 人数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行使规定职权[6]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前5天、临时会议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免除[1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职责权限 - 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外审计协调[8]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13] -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单位关系[13]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4] 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2] 其他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23] - 本细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