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8] - 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10]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单笔交易成交金额不超 5000 万元投资[13] 特殊情况规定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 0.05 元,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14]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适用审议规定[14] - 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14]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免审计报告[11] - 公司放弃权利按不同情况以相关金额和指标适用审议规定[12][15][16]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议规定[17] - 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等适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9] 投资收回条件 - 投资项目启动后 12 个月内未有实际业务落地应收回投资[26] - 投资项目启动后 3 年内连续亏损且缺乏市场前景应收回投资[26]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在每年度末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检查[30] - 派出人员应每年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4] 制度生效与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0]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9] 部门职责 - 投资管理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9]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9] - 投资事项发起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23]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事项财务管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