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6]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9]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2] 业绩披露相关 - 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2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并披露[32][5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披露[32][5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次日书面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45]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超该资产30%应报告披露[52]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58] 募集资金与利润分配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专项账户并签三方监管协议,按计划使用,异常及时报告[50]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50] 其他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0]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3] - 相关部门及子公司等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65]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6]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6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门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文件资料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71] - 公司信息发布遵循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存档等程序[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74]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6]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7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76]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或有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6]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收集信息时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按时提交文件资料并配合[7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80]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低于”不包括本数[8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1] - 该制度文件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文件[82]
安科生物(300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