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3000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安科生物安科生物(SZ:300009)2025-11-25 12: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法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1]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21] 决议实施与通过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方案[41]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投票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7] - 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关联事项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9] 公告与记录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至深交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42]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4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