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丽江股份丽江股份(SZ:002033)2025-11-25 12: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深交所指定联系人[4]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原则上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5][7] 秘书职责与代行 - 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等,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13] - 秘书不能履职或空缺时,指定人员、董事长代行职责[7][10] 制度相关 - 制度在法律文件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修改,经审议通过生效[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