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7] 任期与提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1]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比例与构成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履职与解聘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特别职权与审议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报告与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向相关机构报告[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必要条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 管理层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考察[26] - 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27] - 建立《独立董事工作笔录》[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