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宸展光电宸展光电(SZ:003019)2025-11-25 1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专业会计独董担任并选举产生[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每年至少开一次单独沟通会[10] - 指导内部审计,内审室向其报告工作[11] - 审阅财务报告,提真实性等意见[11] - 评估内控有效性,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12] 审计室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4] 内部控制评价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可委托,独董委托独董,最多接受一人委托[3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9]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20]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其他 - 公司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