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与人员变动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 - 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4]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增加一般项目并调整表述[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0] 财务与制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51] - 公司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51] - 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51]
ST思科瑞(688053)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