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7]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解除董事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