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部分房地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四方新材四方新材(SH:605122)2025-11-25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235.4万元[14]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5122.SH[14] - 公司法定住所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德志[14]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03 - 08 - 18至无固定期限[14] 房地产相关数据 - 公司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387.84平方米[9] - 公司申报抵房含税金额720.23万元,不含税金额660.76万元[9] - 公司部分房地产于2025年11月20日可收回金额为615.36万元[9] - 公司部分房地产评估减值45.40万元,减值率6.87%[9] - 房地产公允价值622.39万元[46] 评估相关信息 - 评估报告有效期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止[12] - 评估范围为3套成套住宅,建筑面积共计387.84平方米[15][16] - 评估对象约于2024年建成,具体3套分别于2024年2月建成[16][17] - 评估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18]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0日[18] 评估依据 - 法律法规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多部法律[20][21] - 评估准则依据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多项准则[22][23] - 资产权属依据包括《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等[24] - 取价依据涵盖评估机构收集资料、市场信息等[25] 评估方法及程序 - 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确定[27] - 评估采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法确定可收回金额[29] - 市场法确定房地产公允价值,公式为房地产公允价值=比准价格*建筑面积[30] - 评估程序包括前期调查、编制计划、现场调查等七个步骤[33] - 评估假设分为基本假设、一般假设和具体假设[42] 其他说明 - 委估资产以房产抵付工程款形成,正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产权证[48] - 评估未发现委托人未提供其他关键资料等情况[48] - 评估未考虑办理产权证费用等对评估结果的影响[48,50] - 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遇评估对象状况或市场较大变化即失效[52] - 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1月24日[54] - 评估报告含有附件,附件包括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等多项内容[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