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节能铁汉节能铁汉(SZ:300197)2025-11-25 08: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 - 本制度制定、修改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关联参股公司指公司参股且属规定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25] 审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5]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6]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7]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规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