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制度审议 - 本细则经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 董事选举适用情况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适用本制度[5] 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7] 选票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选票数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11] 当选规则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4]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14] - 因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