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0009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办公室3日内转交董事长[15][17]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涉及专门审核的,专门委员会30日提意见,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9] 董事提名与审核 - 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办公室3日内转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1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0日内完成审核[12]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发通知,不足顺延或获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认可[22] - 临时会议变更需获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认可并记录[22]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23] - 非现场参会董事计入出席人数[31] - 除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32]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和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42][43]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47]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50] - 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期限十年以上[55][56] 其他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3] - 闭会期间秘书及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52]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7][58] - 规则与法律抵触执行相关规定及章程[59] - 规则生效后原议事规则废止[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