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4]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4]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9]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9]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1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12] 变动申报流程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填写备案表,变动当日填写申报表,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22]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发生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17]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备案公告[18]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报告期买卖股票情况,包括期初、买卖、期末持股数量等[18] - 股份变动公告内容包括上年末、变动前、变动后持股数量等[2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3]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5]
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