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3] -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六项内容[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电话[19]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无表决权[19]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9] - 会议须遵循规定,有书面记录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9]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情况,有权查阅相关资料[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