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9]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人数未达规定三分之二暂停职权[6] - 人数不足及时增补委员[9] 选任建议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其他规定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4]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回避[24]